
浙江,杭州。冯女士和闺蜜一起去吃鱼翅,中途点了两碗米饭,却被服务员吐槽为土包子。
冯女士的闺蜜不服气,想要前去理论,但是被冯女士拦下了,说对方只是表达有误而已。
不过几天后,冯女士又带儿子去吃鱼翅,不料鱼翅突然炸裂,烫到了儿子的手臂,店家给出的处理意见,是赠送4只幸福虾给她们。
这引起了冯女士的极大不满,便将之前被吐槽的事情一并说出,并让店家给个满意的答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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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回顾
“你是农民吗?”这是一个在杭州一家高档餐厅中,服务员对冯女士的嘲讽。
冯女士,一个生活在城市中的普通女性,因为自己的饮食习惯,被服务员嘲笑为“农民”。
冯女士是一个喜欢享受生活的人,她喜欢尝试各种美食,也喜欢与朋友分享生活的点滴。
一天,她和朋友们来到了一家高档餐厅,她点了一份鱼翅,然后又点了一碗米饭。
然而,她的这个选择,却引来了服务员的嘲笑。
服务员用杭州话说:“哪里来的农民,吃鱼翅还要配米饭。”
这让冯女士感到非常不舒服,但她选择了忍耐,没有与服务员发生冲突。
然而,这并不是冯女士在这家餐厅的唯一不愉快经历。
几天后,她带着儿子再次来到这家餐厅。这次的用餐经历,却让她彻底失去了对这家餐厅的信任。
在用餐过程中,她的儿子被热油烫伤。
当她向服务员要求烫伤膏时,服务员却告诉她,烫伤膏被别的客人拿走了。
这让冯女士感到非常愤怒,她认为,这家餐厅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。
以案释法
在这个案例中,我们可以看到,冯女士和她的儿子在餐厅中受到的伤害,是因为餐厅没有尽到其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:“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
这就意味着,餐厅作为经营场所,有责任保证消费者的安全,如果因为他们的疏忽或者过失,导致消费者受到伤害,他们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在这个案例中,冯女士的儿子被热油烫伤,这是因为餐厅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,没有尽到他们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。
因此,餐厅应该对此负责,赔偿冯女士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:“如果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”
所以餐厅应该赔偿冯女士的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所有因为这次伤害产生的费用,以及因为这次伤害导致的收入损失。
然而,餐厅的态度却让人感到非常失望。
他们不仅没有诚恳地道歉,还试图推卸责任。
他们甚至提出,可以送冯女士四只龙虾作为赔偿。
这让冯女士感到非常愤怒,她认为,这不是赔偿,而是侮辱。这种态度,不仅没有解决问题,反而加深了冯女士的伤害。
这个案例让我们看到了一些服务行业的问题。他们没有尊重消费者,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,这是非常不应该的。
但是,我们也应该看到,这只是个别现象,并不能代表所有的服务行业。
大多数的服务行业,都是尊重消费者,提供优质服务的。
我们应该对此保持理性的态度,不能因为个别现象,就否定整个服务行业。
同时,这个案例也让我们看到了《民法典》的重要性。
《民法典》为消费者提供了保护,让他们在受到伤害时,有法律的支持,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因此,我们应该更加重视法律,了解法律,用法律来保护自己。
人与人之间,应该相互尊重。作为服务行业,更应该注重服务的质量,尊重每一个消费者。
最后,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:如果你是冯女士,你会怎么做?你会选择忍耐,还是会选择维权?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。 #护苗有我2023#
